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民主理财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局、室:
现将《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民主理财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民主理财的 暂 行 规 定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9]3号)及《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芙办发[2009]26号)精神,现就园区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民主理财作如下规定:
一、财政支出管理暂行规定
1、严格控制各类节会支出。严格按照芙办发[2008]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考评和外出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和开支,减少会议天数和人数,降低会议成本,实现零增长,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误餐费和礼品等。
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芙办发[2008]6号《长沙市芙蓉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控制,接待经费比上年压减10%。公务接待中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尽量减少陪同、陪餐人员,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严禁相互宴请。
3、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落实[2009]3号文件提出的有关经费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
4、严格控制其他各种名义的支出。认真落实长办通知[2009]4号《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凡可以撤销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坚决予以撤销;规范保留的项目,可以合并的一律予以合并。
5、认真开展财务支出公开工作。根据长纪发[2008]11号文件精神,定期通过“专栏公示”和“会议通报”的形式,公开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及交通费等全部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四费”公开必须遵守有关审核程序,经管委会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纪检组织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后方可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民主理财暂行规定
(一)成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民主理财小组)
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园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刘林平任组长,王曙光任副组长,成员由李明权、曾理、汤季平、吴清斌、胡托金、张亚、陈蓉组成。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参与单位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以及较大数额采购项目的决策。
2、定期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有权对财务收支经手人进行质询。
3、对审核过的有效票据经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财务负责人方可签字、报帐。
4、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单位财务情况的查询和投诉,并就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二)实行财务公开
管委会每年一季度的第二个月公示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次季度10日内公示上季度“四费”(即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等支出情况和说明,财务收支明细情况要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以发通报的形式公示,接受监督。
(三)严格审批程序:
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的签审严格遵循先报批后审批的原则,上级明文规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如批量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购买、汽车维修、加油等,必须在政府采购定点机构进行,否则,民主理财小组不予签审。费用开支实行限额审批,限额以上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原则,即:
1、所有现金借支须由管委会主任亲自把关。
2、园区所有接待、行政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实行事先报告备案制,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将接待事由、接待地点、接待预算、陪同人员等情况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备案。
3、所有接待、行政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由经手人、证明人、局室负责人签字,财政分局会计科科长对票据真实性进行审核,办公室主任对开支事项进行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管委会主要领导负责对支出情况把关。
4、所有基建、拆迁支出经园区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经承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纪工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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